【賣貓肉】油麻地賣貓肉店主已認罪 環境局:過去3年檢控2宗個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4/06 15:46

最後更新: 2023/04/06 16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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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圖片)

漁護署日前與食環署合作,在油麻地一店鋪內檢取懷疑狗肉或貓肉,懷疑有人售賣狗肉或貓肉作食物。據環境及生態局回覆立法會查詢指,食環署早前已就涉嫌售賣或使用貓肉作食物檢控有關人士,該人士已認罪,目前正還押候判。

局方指出,食用及售賣貓狗肉作食物的情況在港並不常見,有關案件只屬個別事件。漁護署在2020年至2022年間共接獲2宗懷疑違反《貓狗規例》的投訴或轉介個案,並成功檢控1宗個案。另外,警方亦曾於2021年成功檢控1宗個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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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貓狗規例》(第167A章),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,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;亦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。違者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,000元及監禁六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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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梓蔚